法医轻伤鉴定标准

你好!我朋友在2010年7月9日被他同事用匕首捅了5刀。其中最严重的是从背捅伤肺,左下肺叶撕裂伤2CM并出血,手术把受伤肺切除5*20MM左右。其次脚血管筋被捅断,由于流血太多再第二次手术血很稀考勤到生命安全未做第二次手术。法医鉴定结论是轻伤。我不知道鉴定结论是否标准,请专业人士帮忙,谢谢!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但是损伤引起肺叶的切除,我觉得可以引用
重伤鉴定标准:第五十八条 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 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我认为现在还得去医院补充材料,把当时做手术时有没有休克?有没有呼吸困难?有没有气管或者支气管的破裂?
我认为现在的病情可以构成重伤。
如果你对鉴定有疑义,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要求给你鉴定的法医回避。
如果法医给你出的是临时鉴定,鉴定结论是轻伤,你应该补齐所有材料后再去做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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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0
这应该属于故意杀人了,根本不许要验伤。危机生命就是重伤,就是轻伤至少都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应该直接以故意杀人起诉
第2个回答  2010-08-22
一般来讲很难达到重伤的标准,如果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
第3个回答  2020-12-18

轻伤鉴定标准

第4个回答  2019-08-09

法医一般鉴定轻伤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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