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我结婚带了个孩子,孩子的户口可以迁我这里吗,

妻子的不迁,我们同一个市

如果是合法生育的孩子,你们结婚后是可以将他们的户口迁移至你处的。不过必须迁移女方的户口,孩子的户口随迁,不能单独迁移孩子的户口至你处。

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

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你好,如果是合法生育的孩子,你们结婚后是可以将他们的户口迁移至你处的。不过必须迁移女方的户口,孩子的户口随迁,不能单独迁移孩子的户口至你处。

        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到你户籍地派出所以“夫妻投靠”、“子女随迁”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她的户口本到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你的户口本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22
当然了,去孩子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带着迁移证明再去你们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第3个回答  2014-08-22
应该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4-08-2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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