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父,与母生活,上大学时母亲去逝,将我托与二舅照顾,二舅无儿女,十多年前(94年以后)与舅妈同居,后发现舅妈曾经离过婚,还有一个儿子,所以一直未与其办理结婚手续,母亲去逝后我一直住在二舅家,直至结婚,二舅视我为女儿,二舅名下有使用权房屋一间,曾口头表示要留给我,二舅身体不太好,所有事都由我做主,前几天二舅突然猝死,舅妈背着我要将房屋过户,但未办理成!我还有一大舅,但是姥爷姥姥去逝后,就与二舅断绝了来往!现大舅已提起诉讼要独争房产,我该怎么办?
1,与二舅生活时(我已成年,共同生活大概五六年),能否构成收养关系?如果构成收养关系,能否继承全部遗产?如何单独诉讼?房屋估价20万左右,诉讼费,律师费各能有多少?
2.如果不能构成收养关系,大舅的诉讼中也未提及我,我是否可能得到代位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能占多少比重?
3.二舅曾经住院的费用由我支付,但是现在没有任何收据,我能否在分割遗产时要求获得更多?
4.如果大舅胜诉,在房屋办理产权手续时,是否我必须到场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