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主讲:吴刚梁
有学员问我为什么一直不讲监事会。事实上,主要原因在于监事会在这次国企改革中的“戏份”并不多。原本,监事会改革属于公司治理范畴,我将其放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那一块来讲比较合适。但是,三年行动方案并未提及监事会的改革,因此我当时没有讲解。既然现在大家都想了解这方面的改革,我就将其放到国资监管这一块来为大家讲解。
去年,我在一些地方讲课时,经常有学员告诉我,他们公司的监事会主席职位长期空缺。他们在改革过程中,国资委的外派监事被合并到审计部门,而审计部门后来也没有再向国企派监事。
我记得在一家央企总部,当时有一位学员问我:这种状况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怎么办?我回答说,监事会长期没有主席,公司治理机制存在问题,肯定不规范。至于怎么办,我建议他们可以向国资委反映问题。这位学员说,他们已经向国资委反映过这个问题。国资委的回复是“再等等”,因为《公司法》即将修订,届时再看《公司法》如何规定。
去年年底,我们终于等到了《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监事会怎么改革?修订草案提出,国企不设监事会,连一个监事都不需要。修订草案第15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今后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监事会的职能今后由董事会下面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外部董事要过半数。
我来简单地解读一下。以前我们都说,监事会就是一个摆设,没有实际用处,是个“花瓶”。有人说我们国有企业还有一个“花瓶”,就是外部董事。这样的话,我们国有企业一直放着两个“花瓶”在那里当摆设,虽然挺好看的,但每年花销也不少。显得太奢侈浪费了,对吧?所以这次要去掉一个,摆一个花瓶就够了。用学术语言来说,以前是“双层治理”模式,现在是“单层治理”。
有学员听到这里,说,既然国企改革就是要把监事会取消了,监事也不要了,看来我得转岗了。其实这个理解也不对。大家注意,《公司法》修订草案要取消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可以自己选择设监事或者不设,你不设监事会有一个前提,就是董事会要下设审计委员会。
我们知道,国有独资公司目前还是极少数,它们就是集团公司或者一级公司。对于二级公司、三级公司来说,虽然是100%国有资本控股,但它们不是国有独资公司,而是国有全资公司。另外,实践中更多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所以除了国有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还可能设立监事会的,或者设立一两名监事,不是说国有企业从此都取消监事了。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我记得以前有一次讲课的时候,有一位职工监事,问我监事会能不能推翻董事会的决议?是这样的,他们公司以前是一家事业单位,后来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再后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现在听说又要搞混改了,变成民营控股,董事会已经通过了混改方案。
职工们说,单位这么做真是欺人太甚了,希望监事会出面否决董事会这个决议。而这位学员是单位的一名老员工,德高望重,被推选为职工监事。那么,我们回到他的问题:监事会有没有这个权力?
要回答他的问题,大家首先要搞明白,监事会履行的是什么职责,监督的对象是什么。按照现行《公司法》,监事会一是监督公司财务,二是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职务行为。实践中,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与总经理办公会,但主要是监督他们的会议是否合法合规,而不是判断一项决议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可行。
比如,董事会想搞混改,这符合国企改革的政策,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只要董事会决议程序正规,内容合法,董事个人履职没问题,监事会是没办法的。当然了,混改可能会涉及职工安置的问题,安置方案是需要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同意的,否则混改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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