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如果满18周岁,自己有权利更改姓氏,携户口等材料到管辖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果孩子没有到法定的自立年龄,还属于不完全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就需要父母双方做他的监护人,要更改姓氏,必须父母双方共同同意才行。
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女子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