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安置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买安置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手续相对比较简单: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结婚证、合同以及房产证,就可以进行过户。

双方当事人需要签字所以必须都在场,若有一方有事去不了的话可以去公证处作委托。

买卖安置房的条件都可以写在合同里,可以协商如何进行付款,一般是签完合同付给对方30%,过户当日再付60%,真正拿到房产证后再付最后的1%,不建议刚开始就把钱付清。

扩展资料:

另外法律规定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买卖。若房子还未满五年实施买卖行为属于违法,望周知。

购买安置房的办理手续和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性质是一样的,不过安置房没有土地证,因为是划拨的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参考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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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08
买安置房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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