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三)质监局受理、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