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15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是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2、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内容:

1、对立统一规律讲的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矛盾有两点论和重点论,所以我们做事要既抓主要矛盾也要注意次要矛盾,或者是既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告诉我们做事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当量积累的一定时,突破了度的限制,就达到了质的飞跃。

3、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但我们对待旧事物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正所谓“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三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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