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离婚,现在家里征地,但是已经分居了十几年了,那女方还应该给他补尝征地的赔款吗?

如题所述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给付,但征地补偿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进一步讨论,被征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征地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征地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存续期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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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1
没有离婚,双方就还是夫妻,征地补偿的款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属于夫妻共同的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以及集体分配的土地补偿费,仍有男方的份额。
第2个回答  2019-10-11
分居十几年了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但是你们还没有离还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婚内财产是需要分对方一部分的。
第3个回答  2019-10-11
肯定的,还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有他的权益,还有要看补偿政策怎么样的,分居十几年,可以起诉离,这么长时间没有办理离婚,也是有问题,现在碰到这种情况开始麻烦了,纠缠不清了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就看补偿标准怎么样,像这种情况他有没有份。
第4个回答  2019-10-11
当然有人补偿款
如果没有离婚,在法律上,那就是还是夫妻
忠诚征地款也有您一份
不知你为何分居十来年,还没有办理离婚
这是错误的
是这个女方有机可乘
这都引起以后大家的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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