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中选任过失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如题所述

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的义务不仅是支付劳动报酬,还应当对选任行为负责。如定作人选任不当,而承揽人又在定作作业中致他人或自身损伤的,定作人因选任过失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如果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定作人是不用承受赔偿职责的。法律依据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经过中对第三人导致损害或者导致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受赔偿职责。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在承揽过程中,如果承揽人造成自身或者第三人损害的原因是由于定作人选人过失而致,定作人需要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除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定作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大概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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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的义务不仅是支付劳动报酬,还应当对选任行为负责。如定作人选任不当,而承揽人又在定作作业中致他人或自身损伤的,定作人因选任过失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如果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定作人是不用承受赔偿职责的。法律依据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经过中对第三人导致损害或者导致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受赔偿职责。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在承揽过程中,如果承揽人造成自身或者第三人损害的原因是由于定作人选人过失而致,定作人需要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除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定作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大概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3-13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大概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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