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属于难产,产假为113天。
1、剖宫产术是产科领域中的重要手术。由于麻醉学、输血、输液、水电平衡知识以及手术方式、手术缝合材料的改进和控制感染等措施的进步,剖宫产已成为解决难产和某些产科合并症,挽救产妇和围产儿生命的有效手段。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扩展资料:
媒体相关报道:
新增保胎假 剖宫产增加 15天产假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11月02日09:05 来源:大河报
为了减少和解决我省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已经2018年8月22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11月1日上午9时许,全省工会宣传贯彻《特别规定》活动月启动仪式暨郑州市总工会现场宣传活动,在郑州市五一公园举行。
剖宫产增加15天产假,流产也可休产假
河南省2016年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此次出台新规明确提出,正常分娩的女职工可休假98天,增加产假三个月,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依法享受其增加的产假。
同时,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于流产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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