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考试分为四级,童生通过县一级的考试,称为秀才,秀才参加省一级的考试,通过后叫举人,举人就成为了国家在编官员,享受俸禄。举人再参加礼部举行的会试,考中者称贡士,考取贡士的人还要参加殿试,也就是在保和殿举行的考试。殿试后跟据成绩将考生分为三级,称“三甲”。头甲三名,称进士及第,其中第一名称状元,依次为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考中进士后,都将授予官职,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任编修。其他人任庶吉士(以上官职的品级可在文官品级中查到)。三年以后皇帝大考,根据成绩再委派其他官职。
在清朝,举人一般说来是不能直接做官的,但朝廷会不定期地在那些几次会试不第的举人中进行挑选,挑上的可以被派去做知县和教谕、训导之类的教官,人称“大挑”。大挑不用考试,甚至挑和被挑者之间,话都不用说,一般是皇帝派个亲信王公,主持其事,被挑的举人们十个一排,跪在下面,王公挨个端详,看着顺眼就挑出来。相貌在这里起了几乎是唯一的作用,据说,就脸相而论,“国”字形最佳,“日”字形就差点,如果是“冒”字或者“昌”字形,上大下尖或者下大上细,就玄,如果是“月”字形,有点歪,肯定没戏。传说晚清的名臣阎敬铭也参加过大挑,此公相貌不样,一眼高一眼低,主持的王公一见,即大笑不止,说这样的一副相貌居然也来“大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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