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派出所是先把案件交给公安局,公安局再交给检察院吗?还是派出所直接交给检察院?

如题所述

一般刑事案件,是派出所查处后由公安部门移交给检察院,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来进行审判的,如果情况轻微,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则公安局会按照相应的处罚之后进行结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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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5

刑事案件的处理一般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侦查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如派出所、分局、市局等)负责调查和侦查,确定案件事实,收集证据等。

    提审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卷送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对案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提起公诉,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审理,由法院进行审判。法院最终判决案件。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接到刑事案件后会先进行侦查和调查,确定案件事实和收集证据等。侦查结束后,派出所会将案卷和调查情况报告公安局,并由公安局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提审。在这个过程中,派出所不会直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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