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条例第五条规定:问责应当分清责任。
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班长”,其主要职责是统率全体班子,抓好全面工作。支委其他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如下: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保卫(保密)委员的职责:
(1)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情况,做好本单位驻地和社会情况的调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防范工作。
(2)教育党员、群众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提出保卫、保密工作建议。
(3)协助行政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检查分析本单位出现各种事故的原因,堵塞漏洞。
党支部统战委员的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情况。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培养、安排、使用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是一个统一的集体,建立领导成员的岗位责任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工作标准明确,提高党支部工作成效,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