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 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 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如果超过了期限,会受到处罚。
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办死亡证明,办完了户口就销户了,然后要死亡证明去办火化证。这个不可能办到假的,生死的事谁也不敢办假的。
死亡证明不是派出所开的,户口已经注销了你哪来的户口本,先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你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再到派出所户籍室开具“销户证明”,或者你可以复印派出所销户登记档案里的火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