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二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签定了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二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签定了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你好,根据你有反应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哪些情况下可以签订我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1)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上述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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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9
若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要求,而单位不同意,需支付2倍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8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二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签定了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一定违法,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合法的。
  如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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