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公司说必须打了辞职申请七个工作日后才能走,不然算旷工,合法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8-21
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需提前三日辞职,不是七日。
第2个回答  2014-08-24

  公司说法错误,是欺骗你们的。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通知书〔切记: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8-21
不合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