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儿辞职全职照顾父亲,老人去世分遗产,儿子为何不愿分给妹妹?

如题所述

【1】早退休,回家照顾老人

王姐早早办理了退休手续。

之前王姐一直在一家老国企工作,单位效益多年平平淡淡,工资也不高。但凡有点门路、有点本事的人都陆陆续续离职。

王姐的父母也是这个单位的老职工,她算是“女承父业”。那个时候,单位的老职工都住在单位小区。九十年代末房改,父母凑了点钱把房子买下来成了私房。

让她提前退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母亲走得早,父亲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弟弟什么都不管。

王姐是姐弟俩。弟弟上学的时候就不安分,调皮捣蛋经常惹事。后来勉强上了个职高,毕业之后开始“混社会”,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干什么。父母说教过很多次,要么争吵,要么儿子赌气出门不知所踪。

母亲走后,父亲的情绪特别不好,加上之前就落下过病根,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王姐又是个很孝顺的女儿,面对家里这种情况,王姐也曾想干脆辞职算了,照顾父亲还方便一些。跟父亲说起这个想法的时候,被父亲劝住了:

“甭管怎么着,起码还有份工资。

爸也没什么事儿,身边又不是离不了人。你就安心工作,不用天天过来,有时间就来跟爸聊聊天,没事。”

后来单位提倡内退,王姐想也没想就办了手续。回去告诉了父亲:

“爸,我退休了。这回没事了,还有退休工资,不是挺好么?

主要是你女婿单位事儿多,平时也没那么多时间顾家,我俩商量好了。俩人怎么也得有个稍微闲着点儿的。”

父亲知道女儿的意思。叮嘱了几句:

“工夫多了,也多看看咱们亲家去,他们也上岁数了。”

在王姐看来,不管从什么角度看,早退休都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

【2】父亲把自己的财产、琐事都交给女儿打理

父亲住的虽然是已经快三十年的老房子,显得有些破旧,但是邻居都是多年的老职工、老同事,有事没事互相串串门,吆喝着出去溜溜弯、下下棋,但凡谁家有个什么事儿还能搭把手。

父亲很习惯这种生活环境。有一回父女俩聊起天来,父亲说道:

“现在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远了,哪还有什么街坊邻里?门对门住着都不认识。所以啊,老单位有老单位的好处。人熟,关系好。”

说到这里,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免感慨:

“我们这拨人,好多都走了。你妈还不是走得早?

这个小区,差不多得有一半儿人不认识了。有的把房子卖了,有的给了孩子们,我看啊,过不了十几年,人基本都得换了。”

听到父亲的话,王姐心里很不得劲,不知道父亲想起什么,说出这些话来。

“嗨,爸,你想那么多干什么?平时多跟那些叔叔们溜溜弯、串串门不挺好?把自己日子过好,别的事少操心。

我从小也是在这个院子长大的,人我熟,单位我也熟。要是有什么事,我帮着去办。你安安生生吃好玩好休息好就行了。”

父亲又问了一句:

“你弟弟现在干什么呢?”

王姐没回应。

父子之间的沟通很少,姐弟沟通更不多。每次跟父亲聊天的时候,都尽量避开这个话题。

父亲看到女儿的反应,叹了口气,没再问下去。

沉默了一会儿,父亲转身进了屋,随后拿了个布袋出来,对女儿说道:

“我现在年纪大了。这个是我的医保卡,这个是我工资卡,我的那些存款都在这张卡上。还有一张是你妈妈的,走之后我一直没动。这个是当时买这套房时候的手续,还有房本。

还有几个,这个是电卡、燃气卡什么的。

这些东西啊,你先替我保管着,我现在这记忆力越来越差,万一哪天忘记搁哪儿了就麻烦了。要是赶上交水电费,你帮我弄一下,就从我那张工资卡上划。这是这个房子的花销,钱必须得我自己来。”

王姐知道这是父亲对自己的信任,接了过来。

父亲的日子过得很细。随后的日子里,王姐专门弄了个本,什么时候帮着父亲买了电、交了费,划卡买药、花了多少钱,事无巨细记得一清二楚给父亲看。单位给退休老职工发的福利,也是女儿去领回来交给父亲。

父亲对女儿的做法很满意,很放心。

【3】“为啥退休照顾爸?你那点心思,我还看不出来?”

有一段时间,父亲的身体特别不好。送到医院,也查不出哪儿的毛病,只告诉说“年龄大了,抵抗力差”。

王姐跟爱人商量了一下,大半时间都住到了父亲家里,白天黑夜守在身边,怕父亲出什么事儿。期间给弟弟打过电话,弟弟回来看过两次也没了下文。她记得很清楚有一回弟弟说的话:

“估计他看见我也生气,我就别给他添麻烦了。你不是退休了么?工夫多,又招爸待见,你陪着他吧。”

持续了多半年时间,身体似乎刚有些好转,又患上了感冒,发起高烧。王姐急忙把父亲送到医院,检查结果一出来就住进了重症。

住院那几天,弟弟过来替了回班。但父亲终究还是没熬过,几天之后过世了。

王姐和弟弟处理完父亲后事,弟弟提出来对父母的财产做一个分割。父母这一辈子勤勤恳恳、普普通通,也没积攒下多少财产,唯一值钱的就是那套房子。虽然破旧,但也少说值个百十来万。

弟弟的意见很明确:姐弟俩一人一半。

“姐,咱家也没什么传儿不传女的思想,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我不跟你争,爸妈留下来的也没多少家当,咱姐弟俩一人一半。”

之前陪着父亲聊天的时候,父亲几次说过要把财产全留给她的意思,甚至还提出过要她抽个时间把房子过了户,王姐一直没有办理。

听到弟弟的意见,王姐不太高兴。这么些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在照顾父亲,弟弟几乎从来没有管过问过,现在要与自己平分,凭什么?

“我不同意。

爸在的时候,好几次跟我说把财产都留给我,催着我把房子过户我也没动。后来把他们的存折、卡包括房本都放到我这里,除了给爸开药、交水电费划过,一分钱我都没动。

从你毕业之后,除了惹爸妈生气之外,什么都没干,为什么要平分?”

弟弟一听父母那些财产凭证都在姐姐这里,一下子紧张了:

“爸什么时候把那些卡都给你了?你花了多少?”

王姐鄙视地看了一眼弟弟:

“你连爸吃什么药都不知道,还好意思问这些?”

弟弟急了:

“姐,你别拐弯跟我装糊涂!

我是没守在爸身边,但我没朝家里要过一分钱!你是天天陪着,咋不说你还吃爸喝爸的?你那点工资,要说供着你和爸俩人吃喝,够么?打死我都不信!

你为什么那么早退休心里没点数么?说为照顾爸那是好听的,说不好听点,自己挣一份钱,花着爸的,这算盘打得真好!

做人得有点骨气,你这不是啃老是什么!”

话说到这份上,王姐实在不想再跟弟弟争什么,只是冷冷回了一句:

“我不同意。反正那些单子都在我手里。”

【4】法官:鼓励什么,倡导什么,体现在财产分配上

事情僵在这里。

弟弟数次沟通、催促甚至动火,王姐始终没回应,直到弟弟下了“通牒”:把姐姐告了。

“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既然你做事这么绝,也别怪我不留情面。”

王姐没有想到会收到传票。

父母都走了,两个孩子却为财产打起官司,想想就心酸。自己为什么想着要多分父母财产?从内心来讲,要说无关钱多少,那是瞎话——百万的财产,对于普通老百姓家庭来讲,绝对是一笔巨资。但是,自己要多分,于情于理上,难道讲不通么?

王姐细数了一下多年来照顾父亲的证据。

“我父亲,包括母亲的财产凭证都放到我这里。

这是我父亲财产的花费清单,我都在本子上记得清清楚楚,数字对一下就知道了。在我跟父亲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没有额外花过父亲一分钱。

至于平时生活上的花销,我没有记录。但是不用我多说,大家应该有些常理:我父亲的钱没动,平日里吃喝的钱谁花的?我弟弟给过一分钱么?说我啃老,有花自己的钱啃老的么?

我跟老街坊邻居成天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都可以证明是我天天陪护着父亲。我弟弟知道单位什么时候发福利么?知道我父亲每个月什么时间发工资么?知道我父亲每天吃什么药么?

而且我父亲生前提到过很多次,要把财产全留给我。这个我没有证明,只能用自己的人格担保。”

一连串的发问,让弟弟无言以对。

经过长时间审判,最终结果出来了。简单说一下,三个意思:

    老人生前表达过的分配意思,不能认定为老人的遗嘱,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依据。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儿为父亲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我国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女儿的主张。母亲早逝,父母财产中的一半,由父亲、女儿、儿子法定继承。父亲过世后,属于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全部由女儿继承。最终分配结论是:儿子继承1/6,女儿继承5/6。

还有一段不成文的结论,也拿出来说一下:

财产分配,要充分体现价值观导向。长久以来形成的传统,人们似乎都在讨论“传儿还是传女”的问题,但是更重要的、应该绝对倡导和尊重文化思想在于:孝。时至今日,男女无别,以孝为先。

【5】结语

男女无别,以孝为先。

我们没有必要去探讨女儿有什么企图,用结果、用行动来评价,更为客观。

人们往往会陷入到一种思维中:想多分父母财产的,都是有企图的、都是惦记钱财的。但是,任何孤立、片面看待一件事情,结论都必然是偏颇的。

上面这个事情中,王姐的做法,你能定义她是啃老么?如她所讲:“谁会花着自己的钱去啃父母的老”?你能定义她是奔着父母财产去了么?就算是,那中间的付出为什么避而不谈?

付出了,得到了,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就这个事情,有几个点,简单分享一下:

1.父亲的表达,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父亲表达过多次要把财产留给女儿,这种意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具有效力。

这种表达方式,不能称之为遗嘱。如果视作是口头遗嘱,不符合口头遗嘱的规定:危急时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如果老人确有此意,最好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录像形式,形成一份正规的遗嘱。至于女儿提到的“用自己人格担保”,这种形式同样没有什么法律意义。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父亲是不能将全部财产给到女儿的。母亲过世之后,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已经发生继承,父亲、女儿和儿子都有法定继承权。所以当时即便女儿答应父亲的要求、把房子办理过户,也过不了。

至于为什么儿子能继承1/6,是因为相比较而言,女儿对父亲赡养的证据证明更为充分和客观。

2.尽孝者多分,不尽孝者不分或者少分。

这是我国继承相关法律倡导的一种价值观。

这一条规定相对比较原则。尽孝多少、到底是不分还是少分、少分分多少,只能笼统地说:看证据、看主张。

有人说了:真正为父母尽孝的人,很少刻意留下什么证据。而且什么叫尽孝,也是难以定量定义和评估的。

在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中:

第十九条 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把这两条规定综合来看,赡养可以理解为:

    经济支持。例如,给老人赡养费。生活照料。例如,对老人进行日常陪护、给老人买菜做饭。精神慰藉。例如,陪老人聊聊天、遛遛弯、下下棋等。

从女儿的做法上来讲,赡养行为包括:老人日常生活必要支出的推论、老人单位事项处理、日常生活缴费、就医买药、花费老人钱财的记账薄等等,必要情况下甚至还包括周围邻里关系。而儿子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为老人尽到赡养义务。

所以,虽然不夸大“做好事必须留名”,但是有时候留个名、留下点证据,还是挺重要的,尤其涉及到家事——针对那些子女尽孝不一的家庭,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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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主要是因为儿子认为自己的妹妹始终是要嫁入别人家的,这样自己家的财产就会流入别人家,所以不愿意分给妹妹
第2个回答  2021-03-02
因为这个儿子特别的自私,所以不愿意把财产分给自己的妹子。
第3个回答  2021-03-02
因为儿子认为自己是这个家中唯一的男人,所以财产就应该全给自己,我觉得这种人就是不要脸。
第4个回答  2021-03-02
因为自私。遗产是唯一的自私世界了,儿子自然不愿意分给妹妹一点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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