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车撞死人的最新赔偿

我有个家人在晚上上夜班的情况下,本身火车道下面有涵洞可以不从火车道上走,但那天晚上下着雨,涵洞里面很多水,不得不从火车道上过,然后他已经走过去火车道了
找路口准备下去,来了辆货车将我家人被激流吸过去,导致我家人死亡,我想了解我国2010年最新关于火车撞人赔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
“铁路运输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6条: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楼主家庭最多得到20%的赔偿,最少得到10%的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的啦
第2个回答  2010-11-21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