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假定,处理,制裁。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定包含三个要素,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是使用规范的必要条件,即实施某种行为可以适用法律规范。
处理是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即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规定人们应当作什,不能做什么。
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是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接受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