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最新政策

如题所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现就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于5月10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并将通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原则上6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2.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体育、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要求和时间,待新评审条件印发后,由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发文部署。

    3.各盟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时间进度安排执行。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用人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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