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他人造成工伤,公司是否可追偿

甲乙两人为同一家企业员工,甲乙两人共同加工一个产品,甲由于一时疏忽一锤子砸在了乙手上,造成乙受伤。这种情况除了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外,甲有没有责任?公司可否要求甲也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员工因为他人造成工伤,他人非本单位员工职务行为的,公司可以追偿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为 第三人造成工伤,员工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之后,还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不属于第三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6
先作工伤认定,再作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标准,根据以上信息看,应该达到了伤残等级标准,但是具体还得经过鉴定,相关赔偿规定如下: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甲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原则上是有责任的,主要责任在公司加工产品安全防护上不当,或者说员工安全意识不强,都是管理的问题。当然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则根据伤残医药费用及评级来进行赔偿,关于甲也应做相应的责任分滩,由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2个回答  2013-09-16
你好:这种情况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外,甲没有责任,公司不可以要求甲也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追问

可以问一下法律依据是什么吗?

追答

你好:因为工作还是 因为第三人? 工作之间的同事造成工作伤害,不属于第三人,属于工伤待遇范围。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6
你好,我是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上对于工伤赔付和第三人侵权责任赔付问题,是采取不竞合的态度。就是说受伤害者已经向第三人申请赔付的,不能再向社保机构主张,相同项目主要采取的是补差额的操作方法。
关键是诉讼技巧问题:作为劳动者,可以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再向法院主张第三人侵权责任赔偿。这样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第4个回答  2013-09-16
甲有责任,公司要先进行赔偿,公司赔偿后可以根据甲的责任大小进行追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