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机关名称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园林绿化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畜牧业管理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粮食局、旅游局、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部门前面加上长春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