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处以记1分,并罚款200元
1、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2、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3、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4、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5、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6、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7、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8、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9、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10、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汽车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下:
1、夜间行车,或者是在雨、雪、雾、沙尘等能见度较低的时候驾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以及后位灯;
2、变更车道、超车、掉头、转弯、靠边停车等应当提前50-100米开启转向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综上所述,有很多新手朋友可能刚考完驾照,但是拿了本子上路之后却发现在驾校学的灯光忘干净了,或者说根本不会具体应用。灯光的正确使用不仅仅能照明,更重要的是可以与路上的其他司机做到无声的沟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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