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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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3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尽量减少、及时发现、严格控制和妥善,处理教学中的事故,以保证教学质量,对本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环节中,出现的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做如下规定:

一、教学事故的定义及等级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在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过失或过错。教师是指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管理部门以及临时分配从事与教学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等。

根据教学事故的情节及后果,事故认定一般分为一级事故(重大事故)、二级事故(一般事故)、三级事故(轻微事故)等三级。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教学环节中的事故

1、备课

(1)未按新课程标准进行编制(二级)。

(2)未能在开课前准备好教案,无备课痕迹(二级)。

(3)没有做好必要的教学模型、实验、训练、电化教学等准备工作(二级)。

(4)未按规范编写教案,教案数量不达标(三级)。

2、授课

(1)无正当理由,揎自缺课一节以上(一级)。

(2)说一些违反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论,在课堂上发牢骚、泄私愤、讲脏话,影响很坏(一级)。

(3)饮酒后进教室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一级)。

(4)上课接电话(二级)。

(5)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秩序混乱(二级)。

(6)未经教务处和年级同意,擅自换课或擅自请人代课(二级)。

(7)未按课程标准或教学计划授课(三级)。

(8)上课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内(三级)。(9)未经按学校规定执行候课制度(提前2分钟到教室门口)(三级)。

(10)上课时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未关机发出响声,或仪表穿着不符合职业要求(三级)。

3、辅导及作业(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辅导(含周末辅导)(二级)。(2)布置和批改作业不认真,脱离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数量和难度不恰当,布置惩罚性作业(二级)。

(3)未按规定的次数布置、批改作业(三级)。4.考试(1)重要考试出卷试题严重出错(一级)。

(2)在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传送过程中失职泄密(一级)。(3)未按规定封装试卷,考后收回试卷数与考试人数不符(国考、省考为一级事故,校内为二级)。

(4)未按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命题(二级)。(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执行监考程序造成较大影响(二级)。(6)监考教师迟到、考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考试延误5分钟以内(二级)。(7)评分后未按时提供考卷、试卷分析表及成绩登记表给教学主管部门(三级)。(8)判卷评分不公正单份试卷评分误差在5分以上(三级)。

(9)考试批阅工作结束因考卷批改错漏需更改学生成绩(三级)。(二)教学管理中的事故1、教室管理(1)教室、实验室内设施、设备(桌椅、教具、水电、多媒体、实验仪器等)的准备和维护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一级)。

(2)教学设施故障未及时报修或报修后未维修而严重影响正常上课(二级)。(3)在上课时间内未按时打开公共教室或公共教室无人打扫(三级)。(3)教室未贴课表、作息时间(三级)。(4)上下课铃声不按时或乱响(三级)。

2、教材管理(1)不及时征订教材,错买或错发教材耽误教学(三级)(2)各年级没有按时报出教材或教材采购部门没有及时买到教材而影响开课(三级)3、学籍管理(1)擅自更改学生学籍(一级)。

(2)擅自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等证明,或违法注册(一级)。

(3)在填报志愿时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级)。

(4)没有经过学校分管领导同意私自接收外校学生,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一级)。

(5)没有及时核对学生信息导致学生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二级)。

(6)不及根据规定办理转学、休学、复学对学校造成影响(二级)。

4、教学仪器设备管理(1)各种危化物品不按规定管理,私自违规将危化物品带出实验室造成不良后果(一级)。

(2)学生实验时对教学仪器操作的程序缺乏指导造成事故(一级)。

(3)各功能室因管理不善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价值达2000元以上(一级),价值达1000元以上(二级),价值达到500元以上(三级)。

(4)不能及时按教学要求准备教学仪器(二级)。

(5)不按课程标准规定编制实验计划、没有开齐、开足分组实验、演示实验,实验损害学生利益的(二级)。

(6)功能室档案不规范,不完善被上级点名批评(二级)。

(7)不作息制度正常坐班的、迟到、早退5分钟(三级)。

(8)不及时处理功能室卫生,环境差(三级)。

5、排课(1) 干扰排课,在试运行期间因个人私利私自调课(一级)。

(2) 没有根据教育规律、学科特点进行排课对教学造成影响的(二级)。 

(3) 因安排调度不当造成教室或场地使用冲突造成教师或学生在教室空等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三级)6、其他情况(1)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兜售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造成严重后果(一级)。

(2)学校安排工作拒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级)。(3)私自乱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级)。

(4)其他未列出的、未经审批而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的事件(一级)。

(5)未按要求听课、未认真填写“业务档案册”(二级)。(6)干扰学生评教或同行评教(二级)。(7)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吵闹、聊天、游戏或其他严重影响办公环境的事情(二级)(7)在教室内、办公室内、会议室内抽烟造成影响(二级)。

(8)上班迟到、早退每月累计分别达2次及以上(含2次(三级)三、收集教学事故途径:(次数可以累加)

1、每天领导巡视、值周领导巡查、值周教师和职工上报(每天)。

2、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周五行政例会上报(每周)。

3、每天学生的教室日志检查(每周二统计)。

4、家长或者学生举报、投诉。

5、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调查问卷。

四、教学事故处理方法及运用

1、一个三级事故 年终考核总分扣2分

2、一个二级事故 年终考核总分扣4分

3、一个一级事故 年终考核总分扣8分

4、三个三级事故,视为一个二级事故;三个二级事故,视为一个一级事故;三个教学事故,不得进行职称评聘,档位提升。三个一级事故,年终考核不合格,不予发绩效工资。并报告给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五、相关问题的处理

1、教学事故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属个人主要责任的不得以单位或部门集体代替。

2、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教学事故责任人和其所在部门应在事发后及时受理并在三天内向教务处呈报;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事故故意隐瞒者,或对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检查、执勤、巡视中发现的事故拖延不报的,则将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列为事故责任人;已发生教学事故,不主动查实或以无法查实为借口的,教学事故责任由所在单位行政一把手承担。

3、有关部门在对教学事故的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个人不配合工作,或以各种借口推诿、阻挠调查取证,或制造其他麻烦,致使教学事故级别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确认的,均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4、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向学校提出,由教务处或学校指定的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组织复议,申诉期限为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10日内。

5、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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