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住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首先介绍一下办理的条件: 1、不具备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 2、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港澳台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可以开始准备以下资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现场填写申请表; 4、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下面对所需要的材料证明进行详细的说明: 1、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4,现场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办理点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将以上材料提交审核,采集指纹、领取回执。 等待20个工作日,申请人回办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