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3月1日入职,我们是4月份发3月份工资,那么就在5月的时候报4月份的税。员工工资是5400,已经超5000了,我在个税申报系统录入员工入职日期3月1日,累计扣除是10000,系统算出来就不用交税了,可是正常来说超5000不是要交税吗?
你好!
2019年工资扣税最新标准是什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一、综合所得税税额标准: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2019年采用累计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年度收入额-5000*12-五险一金*12-专项附加扣除*12,金额等于36000元就用3%那档税率,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之间就用第二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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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一下员工信息里该员工的入职时间是不是本月,入职时间和起始发工资日要一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