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共享电子面单号?(未开通电子面单店铺共享已开通店铺)
A店铺:已开通菜鸟电子面单功能
B店铺:未开通菜鸟电子面单功能
B店铺要共享A店铺的菜鸟电子面单号,操作步骤:
第一步 : 首先登录B店铺,打开【打印发货】界面,点击【共享电子面单】;
第二步:点击【申请共享电子面单】;
第三步:请输入要共享的旺旺ID:A店铺的旺旺ID,点击【发出申请】;
第四步 : 然后登录A店铺,打开【打印发货】界面,在“申请电子面单确认”弹窗中,点击【同意共享】;
第五步:共享成功。A店铺可点击【我的面单】,查看“共享记录”,也可操作“取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