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有借条,上面写有还款日期,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三年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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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3
(一)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

(二)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三)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的清偿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2个回答  2020-03-14
可以。
按照以前的法律。
超过两年被视为无效。
但是还可以经诉讼追讨,胜算比较小。
新的法律条款已经取清了时间限制。
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借条保存好)。
对方有民事行为能力,有可抵债物。
肯定是能要回来的。
第3个回答  2020-03-14
当然能要回来的,可以直接叫他让他主动还钱,如果他还执意不还再起诉法律,让法律解决
第4个回答  2020-03-14
你前几年要过账吗有人证明前几年你要过吗,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2年,在期限未到前你必须主张要求归还欠款或者更新借条,如果一直没要过那么这种官司就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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