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公司职员,又是另一个公司的老板吗?

现在在一个公司任职,有保险。想自己再注册一个公司,需要出任董事总经理监事什么的,这样不会违反什么法律吧?

没有限制,可以做法人,也就是说老板,但是从安全角度考虑,如果你不想失去当前这份工作,建议你还是不要用自己的名字去注册公司当老板,用家人的名字就好,这样不至于扯出些没必要的麻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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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1
1、作为一个公司的职员,出任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这涉及到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订)》和《劳动合同法》;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修订)》第五条共明确了8种不适合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其中只对“在其他公司出任董事、法人、经理,且对企业破产负责,未逾3年的”有限制,对一般职员不作特别要求;所以,不违反这个法规;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了对“企业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企业与其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一定时间(最长2年)内从事同业经营;
那么,你所说的这个人,是否符合上面的这个要求?
如果不是,就要以做法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1
这样应该是不允许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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