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2023年1月别忘了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如题所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施行后,印花税申报政策发生重大调整。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按次申报缴纳,其中按年计征的需在每年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若未按时申报,可能导致多缴税款。为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特提醒以下关键点:


申报期及计税依据


根据规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税率则是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需注意,自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施行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已废止,不再享受减半或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申报错误及实例


有些财务人员可能误以为只要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上年增加,就需要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且习惯在年中增资时按次申报缴纳。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举例说明,假设公司2021年成立时账载实收资本500万元,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1250元,之后年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超过已缴纳印花税的金额,因此无需再次缴纳。只有当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超过已缴纳印花税的金额时,才需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重要提醒及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申报前应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
    对于曾按次、按季申报并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需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导下重新规范税费种认定。
    已按次或按季申报并缴纳过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在认定按年计征后,2023年申报时应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已缴纳的部分。
    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记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时,需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进行“零申报”。零申报时税款所属期止可填写12月31日。
    新开办企业在2023年1月征期内应全额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申报操作指南


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为例,申报流程如下:


    税种认定为前提,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未认定按年计征,需至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
    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印花税)。
    阅读提示信息并确认税种列表。
    采集并申报税源信息,确保税源信息正确,包括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写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并确认申报。
    提交申报,系统校验通过后显示申报结果,若有税款则提供缴款链接。

以上内容旨在帮助财务人员准确理解及执行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申报规定,避免遗漏或错误申报,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为获取更多相关财税信息,请关注财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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