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

如题所述

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合并审理;不能合并审理的告知另行起诉。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必须在庭审调查后,辩论阶段结束之前提出。如果经过庭审,辩论阶段已经结束,你可以撤诉后再次起诉,增加诉讼请求。
追加被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
2、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
3、追加被告必须有相关证据。
总而言之,民诉法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是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个人认为,因为提出变更的原因可能要在举证结束,甚至进入庭审时才被发现,显然民诉法意见的规定更为科学合理。但是,这又与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相悖。为避免法律的适用上争执和风险,在实践中还是建议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内完成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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