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关于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疑问

我在广东的一个小企业工作了1.9年,在另一个企业工作了0.5年,能报考广西公务员中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岗位吗?求准确回答

所谓的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在你毕业之后两年里,只要你就业了,不管你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只要开取证明证明你的相关工作,那就属于基层工作经验。这是国家对应届生考公务员的一个限制,这一举措也提高了公务员考试报名的门槛。

可以
但是要出具证明!!追问

需要出具什么样的证明?社保可以吗?

追答

1,县乡级以下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公务员、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编的国家工作人员、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该是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或者单位盖公章的证明书中的至少一种)。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2,私人企业的员工,则应该提供(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私人企业的公章不能作为证明(这是因为考虑到私人企业的公章管理相对国有单位混乱,有很多随便开工作经历证明的情况)
3,是私营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的,不仅应该提供营业执照,还应该提供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
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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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5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能报考广西公务员中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岗位。

一、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

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按照《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

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间借调到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时间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借调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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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3-07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已经公布了,你可以看看这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船员、乡镇职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干警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与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九)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014年继续安排招录计划的10%(人民警察计划除外)定向招录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3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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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3-05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追问

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 -- 那我就是可以报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岗位吧。求准确答案:可以还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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