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的一个小企业工作了1.9年,在另一个企业工作了0.5年,能报考广西公务员中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岗位吗?求准确回答
需要出具什么样的证明?社保可以吗?
追答1,县乡级以下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公务员、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编的国家工作人员、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该是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或者单位盖公章的证明书中的至少一种)。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2,私人企业的员工,则应该提供(个人档案、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私人企业的公章不能作为证明(这是因为考虑到私人企业的公章管理相对国有单位混乱,有很多随便开工作经历证明的情况)
3,是私营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的,不仅应该提供营业执照,还应该提供纳税记录等证明材料。
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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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报考广西公务员中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岗位。
一、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
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按照《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
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间借调到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时间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借调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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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 -- 那我就是可以报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岗位吧。求准确答案:可以还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