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征分:从价,从量,复合
复合计征只针对:酒类和卷烟
根据计算公式,复合计征=从价+从量
但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组价里面=(成本+利润+课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实际计算消费税时=复合计征+从量计征
=(成本+利润+课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课税税率*定额税率
我想问,为什么从量要计算两次?
例题如图片
从价跟从量有什么直接关系吗,你说的我都了解,只是不理解为何要从量2次,先不管是不是价内
追答。。。。你没看懂我说的啊
你知道什么叫价内税吗?怎么能先不管是不是价内呢?
你也没看懂我说的
实际计算消费税时=复合计征+从量计征
=(成本+利润+课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课税税率*定额税率
=(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 (课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课税数量*定额@
以上,你能再帮我解释第二项和第三项是怎么理解的
好累
年轻人别这么犟
你为什么要拆开来看?要理解只能合并起来看
(成本+利润+课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这个是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这个整体乘以税率就是从价计征部分的消费税
这里面有个课税数量*定额税率 ,为什么要加上这个?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价内税计算的时候就是要把消费税包含在计税价格里面,成本+利润不含消费税,所以把从量部分加进来,为什么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因为还是要还原成含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再用这个计税价格来算消费税。
要么加强理解,要么虚心一点,别不看别人好心打这么多字给你解疑,还被你反问,ok?这种态度都没有,你还是放弃今年的CPA吧,明年或许有机会
我只是就从量的问题来说出自己的疑问,并没有你想的那样反问,你无需动气,虽然没有解决我的疑惑,还是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追答看你采纳了还是再给你讲讲。
你为什么一定要拆开来看?
=(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 (课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课税数量*定额
如果你再继续拆开,问我“成本/(1-消费税税率)”这一部分什么意思,我该怎么给你解释,你知道怎么解释成本这部分吗?
因为“成本+利润”才是一个有意义的整体,类似的,(成本+利润+课税数量*定额税率)也是一个有意义的整体,一定要放一起看才能理解为什么是这样
放一起怎么解释,你自己再看看我前面说的,不累述了
况且你这个公式错了,还要在前面从价计征部分乘以税率
要理解消费税,包括营业税等所有价内税,去看看什么是价内税吧
千万不要钻牛角尖,有问题是好事,别人看你理解有误,让你跳出原来的思维框架来理解,这时候最好虚心一点,再一根筋不放按自己理解就是钻牛角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