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在申论公文写作落款上不小心写了名字,还能在考?会被算为作弊禁考?会不会记入档案?

如题所述

  这应该是不允许的,所有的国家级考试都不允许在试卷中出现考生的姓名,否则考号和答题卡就没有使用的意义了。
  如果要认定作弊行为,应该在考试现场认定,不会再阅卷时认定,因为认定作弊是要有一定的流程,且作弊者要在现场签字的,因此你的这个情况如果认定作弊,应该要找你本人
  核实,如果找到你,你就有了申述的机会;如果没有通知你查询相关问题,应该没什么问题。再说,即便你写上了自己的姓名,你也不知道由谁来阅你的试卷,你也不可能认识所有的阅卷人。所有你的这种情况只可能被认为违规,但不会认定为作弊,也不会记入档案。
  即便要认定作弊行为,也要给考生一个申述的机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就此而言,只要没有人通知你去核实情况,大可放心等待最终的考试成绩的公布,不用为此着急上火。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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