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回收旧空调坠亡,家属索赔200万,此事到底该谁来担责?

如题所述

对于人们来说,家电家具用久了或者想换新的时候怎么办呢?这时候有的人会选择将不用的家具家电送给有需要的人,有的人则会找到回收旧物的商贩把不用的家具家电卖掉,来减少一部分损失。

上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回收旧空调引发的死亡纠纷案件。事情是这样的。市民朱某是陈某的邻居,平时陈某不在家的时候,会把房子的钥匙交给朱某保管。

 事发当天,因为房子准备拆除,朱某把家具整理好准备搬回家

事发当天,因为房子准备拆除,朱某把家具整理好准备搬回家。这时,回收废品的罗某,路过,朱某打电话给陈某,问他要不要卖废旧空调。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朱某要求罗某把陈某家的旧空调搬走卖掉。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因为罗某没有系安全绳,在拆空调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送医院后死亡。罗某一家向朱某,索赔200万元,并要求陈某也承担连带责任。然而,朱某说,当时他已经尽了通知安全的义务,罗某没有系安全带。

 罗某坠楼身亡之后,罗某的家属就赔偿问题与朱某、陈某一直争论不休

罗某坠楼身亡之后,罗某的家属就赔偿问题与朱某、陈某一直争论不休,三方一直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在朱某看来,根据生活中交易习惯,一般情况下回收旧家电,都是买方自己提货,在买方收到货后,双方的买卖关系已经结束。

至于买方罗某如何处理收到的货品,与自己无关,而且在罗某拆卸空调外机时,自己已经提醒他了,他也明确表示有足够的经验来应对这样的情况,所以罗某的身亡与朱某无关,朱某无需承担责任。

 而且在事发第二天,朱某已将卖空调得到的350元货款给了陈某

而且在事发第二天,朱某已将卖空调得到的350元货款给了陈某,陈某对于朱某出售其不用的旧家电的行为是认可的,之前也有过出售旧家电的情况,陈某并没有提出过质疑。

作为无偿受托人,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由委托人陈某承担最终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同意赔偿罗某家属15万元。在陈某看来,自己与朱某是很好的邻居,因为房子要动迁,朱某曾为了一些小利益私自将自己不需要的旧物出售。

 这只能属于赠与,无法证明有委托关系

这只能属于赠与,无法证明有委托关系,至于涉案的空调外机所卖的款项350元也从未收到,而且,陈某是在事发几天后才回到上海的,此事与他无关。

对于朱某和陈某的说法,罗某的家属表示不赞同,其称:第一、罗某是从事回收废旧物品的工作,并不是专门收空调的,更无高空作业的资格;第二、在罗某拆卸空调的时候。

 朱某没有尽到提供安全工具、进行安全提醒的义务

朱某没有尽到提供安全工具、进行安全提醒的义务,无论空调是谁的,都不影响朱某作为雇主的责任;第三、朱某能进入陈某的房屋,说明其得到了陈某的允许,陈某将自己不用的旧家具家电交给朱某处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罗某身亡后,有关部门曾就此事组织三方进行调解,但是由于三方对于责任的承担和赔偿一直无法达成共识,于是罗某家属将朱某、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朱某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0万元,陈某对此有连带赔偿责任。

 在罗某要拆卸时,朱某应该审核罗某的相关作业资质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来看,朱某将空调外机卖给罗某,由罗某自己将空调外机拆下,但是,其中关键点在于空调外机不同于一般的家电,空调外机的拆卸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而且是需要高空作业的,在罗某要拆卸时,朱某应该审核罗某的相关作业资质,并对罗某的高空作业予以合理的、必要的关注。即使朱某在公安机关部门询问笔录中陈述,已经对罗某进行了口头提醒。

 罗某作为自带劳动工具的作业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的危险性应该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明显在罗某高空作业时,没有提供安全环境方面存在过失,故其应当在自身过错范围内对罗某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罗某作为自带劳动工具的作业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的危险性应该有一定的了解。

其在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显然疏于对自身的安全防护,从而导致其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身亡,其本身已具有较大过错,是引发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故应当对自身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案件的判决一出,引来众多网友的热议

此案件的判决一出,引来众多网友的热议,网友们对于朱某应该对罗某的死承担责任一事,表示不理解,在现实生活中,谁会去看收旧家电的人有没有相关的资质,就算有,谁会随身携带呢?

也有网友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家里安装空调或者拆卸时,时刻提醒作业人员,但是对方根本不听,多说几句就会嫌烦,每次都是胆战心惊的,还好没出事,如果出事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真的是无妄之灾,无法承担的打击。

 对于朱某来说,帮助朋友卖掉不用的旧空调本是好心,没想到却让自己和朋友摊上了官司,在法庭上的朱某回想起当时的一切,还是无法释怀。

“回收旧家电的人爬到墙上去拆空调外机,当时我还提醒他安全第一,系上安全带,没想到我在弄堂里抽根烟的功夫,人就掉了下来。”朱某说。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最后,我们只能提醒大家,在这种涉及生命安全的施工环境下,如果工人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用人单位必须坚决停止继续施工。这不仅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也是对发包人本人负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13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朱某存在明显过失,因为罗某只是一个回收废品的人,他没有拆装空调的作业资质。朱某为了一些小利益没有给罗某提供安全的环境,也没有检查工作证,所以应该为自己做下的错误判断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朱某赔偿死者家属20万余元,其他诉求,并不支持。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去年7月份,朱某在整理家居时,发现出现了很多废旧物品,于是喊了回收家电的罗某上门。罗某收拾好废品,询问隔壁邻居陈某的空调卖不卖?陈某和朱某是多年好友,由于他常年在外面工作,所以要是让朱某保管。得到朱某同意后,罗某来到顶端,准备拆卸空调,空调离地面距离大约5米,在工作时,朱某也提醒他要注意安全。


  罗某表示自己干了几十年,不会出现事故,之后朱某坐在弄堂里面抽了几口烟,没想到一会儿工夫就听到一声巨响。走过去一看,发现罗某已经刷在地上,没有一点意识,第一时间送到医院,仍然抢救无效。

  三方对此事争论不休。

  最后居委会也组织了会议对此事进行调解,罗某家属要求朱某赔偿200万,因为朱某没有提供安全工具,陈某把废品交给朱某处理,应承担连带责任。朱某表示虽然是自己主动要求罗某上门回收物品,罗某回收家电经验有几十年,按道理可以预知自身风险,当时自己也提醒了对方,所以不存在侵权责任。

第2天还把所获得的货款交给了陈某,自己只是无偿受托人,所以最终承担责任的应该是陈某。陈某认为朱某是为了利益将旧物出售,事后也没有收到任何货款,自己在事发几天后再回到家里,所以赔偿缺乏依据。

第2个回答  2021-08-16

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处理结果,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20万元,对原告索赔200万,及其他诉求不予支持,李某邻居王某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好心又一次办了坏事,李某帮邻居处理旧空调,没想到给自己惹来了官司,还付出了20万元赔偿的代价。

好心办坏事:帮邻居卖空调惹官司

事情发生在2020年7月一个早晨,李某房子所在地将要拆迁,他在房子里收拾旧物件,准备将这些旧物件卖掉。听到楼下有收旧货的叫卖声,就叫住了男子孙某,让孙某上家里来,将自己用不上的旧电视机收走。收电视的交易,轻松愉快就结束了;孙某休息片刻,看到了李某邻居家的空调,便询问李某,这台旧空调卖不卖。

巧合的地方在于,李某和邻居王某是多年好友关系。王某常年不在上海居住,房子便交给了李某照看,李某持有房子的钥匙。听到孙某的询问,李某也想要帮朋友这个忙,便打电话给邻居王某,得到王某许可后,李某才打开房间,让孙某进入房间拆卸空调。

空调所在位置距离地面有5米高度,孙某在没有任何个人防护情况下,便开始了拆空调作业。期间李某有过安全提醒,孙某告诉李某,自己已经干了十几年,不会有任何问题存在。也正是一人胆大,一人心大的情况下,才出现了孙某摔落事情。李某在弄堂口抽烟的功夫,就听到了重物摔倒的声音,跑到房间一看,是孙某出了安全事故。

孙某送医之后,因为伤势过重,于第二天死亡。在这之后,孙某家属将朱某和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合计200万元,邻居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赔偿20万元,邻居王某没有连带责任

事情发生以后,三方相应责任划分,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每一方各执一词,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辩解,都认为自己才是事件中,最大的受害人。熟悉法律的工作人员,加上丰富的工作经验,最终让这个案子,有了最终的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孙某家人20余万元,除此之外的其他诉求,均不予受理。理由是孙某作为专业拆装人员,本应做好个人防护,却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导致了事故发生,其本人应负有很大的责任。李某虽然有安全提醒,却并没有提供安全作业环境,也没有及时制止孙某危险操作,要在自身过错范围内,对孙某家人进行赔偿。

双方在法庭上提供证据,无法证明空调买卖的委托关系,因此空调主人王某,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对这样一项诉求不予支持。

责任划分很公道,三人都是受害者

法院这样一个审判结果,我个人觉得十分公道。并没有因为孙某是弱势一方,就让判决的天平,倾向了他这边。而王某虽然是空调主人,但双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空调售卖出于王某委托授权,而被免于承担责任。最终判决下来,李某损失了20余万,孙某搭上了自己一条性命,而王某损失的是好友李某,和自己那台旧空调。

整件事情并没有出现“赢家”,三家人的内心都不好受。损失的钱财和生命,加上多年友谊的破坏,这些本来都可以避免,最终却因为个人疏忽,而发展成了悲痛的结局。

20余万对于在上海有房的人来讲,并不会是一个特别大的数额,随着时间流逝这件事情也就过去了。可孙某的家人,却永远失去了亲人,一位家里的顶梁柱。归根结底还是孙某自身大意,让自己丢了生命,也给家人带去了无尽的伤痛。

小结:安全无小事,好心未必是好事

安全从来都不是一件小的事情,高空作业本就危险性很大,任何一个细节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空调外机重量、体积都不小,加上操作平台空间有限,因此拆装空调,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件事情中,孙某如果按照规范操作,就能够避免悲剧发生。

邻居李某好心帮助邻居处理旧空调,到头来给自己惹来官司,白白损失20万元。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每一次事故的发生,背后都会凉了近亲、好友的关系。当时他见到孙某的危险操作,如果能够果断制止,也就能够避免事故发生。

好心未必会有好的结果,没有出事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可一旦出了事故,对方就会翻脸不认人,尽可能排除自己责任,做出让好心人寒心事情。我们想要好心做好事时候,也需要再三思量后果,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有关这件事情,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把你想说的话,留在下方评论区吧!

第3个回答  2021-08-13
无论是坠亡男子还是废品卖方在这起事件中都存在一定过错,卖方未提供一定的安全环境,在男子坠亡中存在过失,因此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8-13
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是男子来担责,因为男子他回收旧空调,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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