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干活衣服裤子全部汗湿了,中午休息时间回家想换身衣服,结果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能不能算工伤?

单位中午管饭的,交通事故是对方全职

算工伤
符合在上下班途中,虽然说单位中午管饭,但并没有说限制工人不能回家吃饭。也没有限制说中午工人不能回家。
所以这也完全是上下班途中,并且也是非自己主责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第六条规定:
(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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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7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承担非主要责任的算工伤。中午休息时间是你的正常下班时间,这个时候你有权回家。无论是吃饭或换衣服都是你的自由,没有任何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只要在中午合理的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遇到交通事故承担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第2个回答  2021-11-16
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及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你是在工作的午休期间私自外出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上下班途中。
第3个回答  2021-11-17
首先分清事件起因是工作导致衣物汗湿,从而引起的后续事故,从本质上来说应当视同工伤,如果有公司领导出面证明相关过程,劳动鉴定部门判定工伤应该是没问题的。
第4个回答  2021-11-16
夏天干活衣服裤子全部都湿了,中午休息的时候回家换衣服,结果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应该是不能够算工伤的吧,因为你私自离开了你工作的地点,所以这是你个人员造成的,是不算工伤的。追问

中午休息的时间就是午休时间,不计工时的,算工时的话我就是矿工,出去算是私自离开,不算工时的,我回家吃饭也好换衣服也好不都是合情合理的吗,不是很多的单位都会有午休时间出去吃饭的吗,我看人家也没有说私自离厂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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