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义乌与对方车子相撞,对方和我爸爸都不是义乌人,交警判对方车子全责。我爸爸脚骨碎裂,没有住院只是配了药上了石膏在家休养。可是对方提了车就走了,也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也没有跟我们联系,接下去我们应该怎么做?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7项。(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6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