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对方全责,人伤,应该怎么赔偿

我爸爸在义乌与对方车子相撞,对方和我爸爸都不是义乌人,交警判对方车子全责。我爸爸脚骨碎裂,没有住院只是配了药上了石膏在家休养。可是对方提了车就走了,也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也没有跟我们联系,接下去我们应该怎么做?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7项。(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6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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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4
第2个回答  2018-08-11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有人伤,但对方保险公司说没有误工费,没有精神损失费,没有交通费,要怎么搞?
第3个回答  2010-11-03
当时没有出具保险单吗,对方应该有保险的,否则车是提不出来的,这样的话那就是保险公司赔付了,都有规定的什么是该赔付的,什么是不该的,这样的事还是要交警对对方车辆采取措施,再不行的话,你可以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02
找对方先联系,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谈一谈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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