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有哪些?随意是怎么定义?

如题所述

一、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等规定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它属于会计政策的内容。
二、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比如:存货的取得,发出和期末计价的处理方法的变更,长期投资的取得及后续计量中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及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等。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规定:
1、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就属于“随意”变更的行为。
四、准则第六条规定
1、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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