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了,但认定书没有申批下来怎么办?也就是说不承认是工伤

如题所述

职工受工伤的即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若无中止认定的情形,该部门会在六十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属于工伤,则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不属于工伤,则下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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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3
工伤认定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作出结论。
如果没到60日,你耐心等待。
即便没有认定,也要有传达文件,只是结论为不予认定工伤。
如果对认定结论不满意,最好在一个月内尽快申请重新认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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