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城镇内居住的户,本城镇内(同城)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
如果是在农村居住的户,本村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
有关住房的其他项目,以现住地的住房状况为准。
本户住房的建筑面积按住房的外墙计算。 (可使用房契上的面积)
只知道使用面积的,则可用下面的公式换算: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包括扩建面积)÷ 0.7
上述情况应将现住面积和本普查小区内另一处空房面积相加,外省所购套房不需相加。则计算如下:
现住:每层10*3.5*2=70平方米
三层70*3=210平方米
按上述情况分析,这样计算出来的应为使用面积,须换算成建筑面积
210÷0.7=300平方米
另一处:每层10*3=30平方米
两层30*2=60平方米
60÷0.7=86平方米
(若长10米,宽3米的是外墙长度,则不需换算,同时注意取整数)
外省所购套房不须相加。
最后算出的建筑面积应为:300+86=386平方米
我怎么觉得是老师出作业给学生做。
不知我做得是否正确,请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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