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以飞行管理为中心,并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适航管理、实名登记、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强制保险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是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的首部专门行政法规。
《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指出,“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也就是说,只要是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不论使用何种无人机,都需要强制投保无人机保险。
如果并非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轻型、微型无人机无须强制投保责任险,但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需要强制投保无人机责任险。
《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九条:未依法投保无人机责任保险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不论是否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针对无人机飞行时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无人机保险可以有效转移事故发生时的经济损失,减少在各类应用场景中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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