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产子案”二审改判,被判三缓四!如何解读该判决?

如题所述

  我觉得该判决还算合理,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无知少女,从小她就生活在单亲家庭,其父亲没有多加管教,导致小云怀孕之后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她将亲身骨肉生下直接扔到桶中的做法,确实违背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经过法院评估,觉得小云所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有一定影响,但同时也有教育意义,所以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云有期徒刑三年,并缓刑四年执行。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小云三岁时,其父母就离异了,从此跟着父亲一起长大,再也没有见过母亲。上学之后小云一直在学校居住,寒暑假期间会去朋友或者亲属家,由于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时间关心小芸。

  2018年小云16岁,就读于当地一所职业学校,一次发传单,她认识了男友小林。小林主动追求小云,并且还陪着他一起发传单,第1次与小林发生性关系是在醉酒之后,后来小林多次让小云去陪他,不去就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2019年6月份左右,小云再也联系不上小林,那时小云已经怀孕,并且在2020年2月29日在家中将孩子生下。从怀孕到生孩子没有人知道,生产那天由于吃了一个跟雪糕,以为自己吃坏了肚子,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生产的预兆,所以没有做任何准备。

  对此我表示这并不是小云一个人的错误,如果非要承担责任,小林也应该被惩罚。现在社会上就是太多像小林这样的男性,才导致女性怀孕之后不知所措。通过这件事,希望各位女性可以洁身自好,无论男友提出怎样的诱惑,都不要过早与其发生关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9-27

死婴的父亲可以伯构成强奸罪,主要度是因为少女没知有达到18岁,属衟于未成年人。

2020年2月29日16时至18时许,原告人小云在其寓居的包头市昆都仑区一自建房内自行接产一位婴儿,因惧怕被伯发现遂运用铰剪剪切婴儿颈部,后又将女婴放入洗手间擦地桶的污水内。其父亲返家发现地上有血,小云身材衰弱欲昏厥,即拨打德律风呼唤120抢救车。在医护人员护送度小云前去病院的中,小云父亲向医护人员说明,另有一位婴儿在擦地桶的污水内。

医护人员拨打了110报警德律风,公安人员至现场后发现了婴儿。经判定,知该婴儿为女性,生前被别人用锐器伤及颈部,致其灭亡。

二,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褫夺孩子的性命。

因为女孩子才十七岁还未成年,只是对她从轻处衟罚,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法令认识居然如斯单薄,还明知故犯,不论怎样说这个小孩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怎样舍得把小孩杀死,杀死小孩是成心杀人罪,在刑佰法上是会处于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死刑,这里只判了四年,就由于小女孩仍是未成年,期望小女孩可以检查检查本人犯的错误。

三,学法,衜尊法知法用法

未成年人由于法令认识单薄,很轻易受骗上当,万万不要相信骗子的一言一行。据该女生的父亲讲述,女生是非正常有身,女生之所以能和那名女子度产生关系,都是被勒迫和灌醉,并且女子连通知女生的名字都是化名,这不就是骗子吗。

女生在外面必定要维护好本人,假如碰到逼迫本人做不想做的工作,我们就知应当拿起法令的兵器,也能够通知朋友追求协助,不想要孩子就做好办法,孩子离开世上也是一条性命,要从小就教育孩子,甚么是法令,要知法懂法,做个好国民。

第2个回答  2022-09-19
因为这个话题是社会上尖锐的话题,未成年人生孩子违反了法律,判决是为了做出正确的惩罚,而判决多次修改也是为了保护他们的人权。
第3个回答  2022-09-18
这个判决其实不仅仅考虑到法律,也考虑到了人情,是公正的判决。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