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办了公正到她一人名下合适吗?她走后房子我要怎么处理?能是我的吗?

父亲2018年初去世,我是家里的独儿子,父母上面没有长辈了。房子是父亲单位分的买下的房子,在父亲名下。母亲2019年要我放弃房产,去公证处办理公正到她一个人的名下并转了房产证。2019年底已经公正办理到她一人名下了。母亲有几个兄妹,这样她走后房子我要怎么处理?能是我的吗?【这个房子算是父母给我的婚房,媳妇跟我结婚没叫我们买房买车。后面有了孩子房子就太小了,媳妇提出我们在街对面按揭一套商品房,在农村的岳父母主动给我们拿了钱的,我父母有退休工资没主动给我拿,我后着脸皮要给了两万。我从上班的第一笔工资结婚后一个月卡都是给父母保管的,结婚我收朋友的礼钱和岳父母的改口费都被我爸妈收着,给了我媳妇一张礼单。我妈总觉得我找了一个农村媳妇是来想她们钱和财产的。其实我结婚以来刚开始那几年媳妇没换工作前比我工资高,买房主动拿钱,现在说买车也主动尽他们的力给我们拿钱,我也没为媳妇家做过什么。随时岳母有时间就帮衬着我们带孩子,说我们辛苦。我父亲去世前媳妇对他们挺好的,那时没买房随时请他们一起吃饭中餐西餐火锅什么的。给他们买衣服包黄金项链什么的。就在我把住院我妈无缘无故的找它姐去我们家把照顾孩子的岳父母气走】

如果你母亲走之前没有立遗嘱排除你为继承人,你就是这个房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房子归你。

要提升能力,珍惜和孝顺父母。

遗产继承开始时,首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或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法定继承是有优先顺序的,具体如下: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财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发生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启动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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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6
2019年你放弃房产是一个错误,你放弃房产时有没有保留居住权,保留你的居住权后你妈就无法卖掉这房子。
第2个回答  2021-08-26
是你的,你是父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因为,你是独生子。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21-08-26
你父亲的财产你母亲和你都有继承权,后来你去和母亲去办了放弃继承的协议,房子现在是你母亲个人所有,你母亲可以把房子给任何人,包括你。当初放弃继承权时咱不问问?你是成年人,放弃是有法律效力的。
第4个回答  2021-08-26
如果你母亲有兄妹,这样处理有点不妥,遗产继承第一是子女、配偶和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继承人,第一继承人不在了,第二继承人顺位,你在公证时就应该让你母亲写份遗嘱,今后房产归你一人,这样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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