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18年初去世,我是家里的独儿子,父母上面没有长辈了。房子是父亲单位分的买下的房子,在父亲名下。母亲2019年要我放弃房产,去公证处办理公正到她一个人的名下并转了房产证。2019年底已经公正办理到她一人名下了。母亲有几个兄妹,这样她走后房子我要怎么处理?能是我的吗?【这个房子算是父母给我的婚房,媳妇跟我结婚没叫我们买房买车。后面有了孩子房子就太小了,媳妇提出我们在街对面按揭一套商品房,在农村的岳父母主动给我们拿了钱的,我父母有退休工资没主动给我拿,我后着脸皮要给了两万。我从上班的第一笔工资结婚后一个月卡都是给父母保管的,结婚我收朋友的礼钱和岳父母的改口费都被我爸妈收着,给了我媳妇一张礼单。我妈总觉得我找了一个农村媳妇是来想她们钱和财产的。其实我结婚以来刚开始那几年媳妇没换工作前比我工资高,买房主动拿钱,现在说买车也主动尽他们的力给我们拿钱,我也没为媳妇家做过什么。随时岳母有时间就帮衬着我们带孩子,说我们辛苦。我父亲去世前媳妇对他们挺好的,那时没买房随时请他们一起吃饭中餐西餐火锅什么的。给他们买衣服包黄金项链什么的。就在我把住院我妈无缘无故的找它姐去我们家把照顾孩子的岳父母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