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急求专业人士分析交通事故
事情发生经过如下:
在上周六的中午,本人在正常道路行驶,前方是一辆正在行驶的燃油助力车,此时是在交叉路口,看到前方没打左转转向灯,于是本人加快了一点速度进行超车,但在超车的时候,摩托车突然转左了,我的摩托车拖着对方的倒后镜,把对方的车弄倒了,对方受伤了!对方有驾驶证,但助力车无牌,承载着2名小孩,而且也没带头盔!对方要求索赔医疗费,但我不服气,因为交通法没有规定不允许超车的,他为什么没打转向灯就转左了!于是,交警来到后,判断是超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此时我更不服气了,跟交警说道理,但交警不理我,然后警察也开始立案打电话,叫了拖车把两辆车拖走了!让我们星期一到交警大队处理!
本周星期一,我到了交警大队,交警让我们自己再协议一下,因为我需要取回摩托车工作,于是我愿意付医疗费和各自分摊拖车产生的费用300元,包括拖车50元和摩托车检测费250元! 但对方凭着案发当时交警的判断,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让我负全责,所有费用由我出,否则不同意签字调解,还说若把案件拖的时间长了,还索要误工费!过了一会,交警让我们回去了,现在不排期后再通知!
我坚持不负全责的理由:
①对方的燃油助力车不允许上路,如果对方不上路,这个案件就不会发生,他也有责任的吧!
②燃油助力车若达到轻便摩托车的标准,也不允许承载2名乘客,而且没有戴摩托帽,对方的车辆也没有行驶证,交警应该处罚他!
③交通法上没有说不可以超车的,因为对方没打转向灯,超车时与对方并排持行的那一瞬间,若因为间距太接近而碰撞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因为间距太接近导致的,肯定是先碰撞对方的车尾,而结果是拖着对方的倒后镜而倒车的!很明显是他想转左走,没留意后方的车辆! 但此刻没有证据,事后对方否认要转左走,一直说是我超车碰上他的!
事后,我咨询了一位交警,他说在当时的路段是没有超车条件的,因为那里是人行道和公路交替,也属于交叉路口!新交通法规定,虽然对方没有行驶证,燃油助力车能不能上路,有没有戴摩托帽这个情况是另外处罚的,与此次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关系!
如果按照上面交警所述的情况,我承认我的超车条件不够而导致交通事故,但他的燃油助力车不可以上路的,存在安全隐患,难道一点责任也没有吗?真的要我负全责吗?
还有,交警是不是要在10天内处理的?因为交警态度太差了,不耐烦,一直说等通知,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他要求我也帮他付拖车产生的费用300元,他不是也有责任吗?应该让他自己付.我负责医疗费和自己的拖车费!
人行道和公路交叉口 指的是步行街道和公路的交叉点,是十字路口!
参考资料: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