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人之间已经没了感情,有一方不离又不过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两个人没感情了,勉强在一起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好好沟通协商,好聚好散吧!如果对方死活不离,可以考虑走司法途径!这是下下策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2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与对方分居,婚姻法规定分居两年便可认为夫妻关系破裂,裁定离婚。
第2个回答  2019-03-12
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了感情,一方不离又不想过就这么拖累着彼此,这简直就是一种受罪。爱是相互尊重和理解,如果没有了感情,你们应该好好沟通解决,如果不想离婚分手,就要彼此信任和理解包容,改变以前的自己,重新好好过日子。如果实在没感情又不想过了,那就好好沟通解决,彼此放手,解脱自己也是解脱对方,放手也许对双方都是海宽天空。
第3个回答  2019-03-12
就是有些人就是不想离,想拖着你。这种可以向法院起诉。建议起诉前先搜集感情已破裂的证据。离婚纠纷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各方面法律问题。分居一定时间法院就会判离。另一方不离又不过可能是对方有什么要求你没达到。如果对方要求不过分,可以考虑答应,拖着对大家身心都是伤害。或者是对方的错,但是对方只是暂时不想和你呆在一起,想在外面玩够了在回来,这种情况坚决起诉,不给对方机会。让自己早曰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拿起法律武器,早曰成为婚姻的自由人,不要再为无爱的婚姻痛苦。
第4个回答  2019-03-12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先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说明要离婚的原因,法院会根据你的原因调查原因的事实,然后法院会对你们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了。你可以选择分居,目前婚姻法,分居一年以后起诉法院可直接判决离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