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险公司的员工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退保
保险公司的员工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退保这不仅保险公司要负责任,这个退保的员工也同样需要负责任;因为退保必须是本人带着
身份证和保单到柜台办理的,而且必须是本人签名才有效;所以保险公司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或者和员工串通一气的嫌疑,保险公司员工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是需要承担
法律责任的。
退保车辆,必须切合下述前提:
1、车辆的
保险单必须在有用期内;
2、在保险单有用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补偿的车辆不克不及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补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至于交强险,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
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需要车主留意的是,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生效日期,若尚未生效,可办理退保。若交强险已经生效,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倘不符合条件,一律不予退保。
二 车险退保流程
1.带上身份证和保单等资料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退保;
2.填写退保
申请书,写明退保原因,注明退保时间并签字;
3.将填写好的退保申请书和保单原件、保费发票、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等一并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4.保险公司在接收客户的退保申请后,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5.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会出具退保批单,而退保批单上会写明退保时间和应退保费金额,保险公司还会收回客户的保单;
6.车主拿着退保批准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保险费。
建议先同保险公司联系,看是否存在操作错误,或有其他不适合订立保险合同的情形存在,如果系保险公司单方解除且解除事由不合理,可以投诉或起诉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