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组成。
1、结合目前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文献分析和现有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指标,设计了5个一级指标来构成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评价体系。
2、分别是行业总量、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服务效果。
3、一级指标分别从人力资源服务整个产业的规模和经济贡献度、服务机构的资质和业务水平、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的数量和业务需求、服务效果的满意度评价五个维度全方位测量和评估人力资源服务业效能的发挥程度。
4、人力资源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战略资源。
5、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国家确定的鼓励类发展行业和重点加快发展的现代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业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一、代表性原则。
根据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选择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具体指标,每一个指标都要具备代表性,突出重点,避免全面化。
二、相关性原则。
选取的指标要与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效能评估有直接关系,相关程度越高,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就会越高。
三、实用性原则。
指标的统计和量化要具有可操作性,数据的获取要建立在目前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上,从客观实际出发,合理地创建和筛选各级指标,确保指标的公平与有效。
四、差别性原则。
对指标采用分层次构建,根据各级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进行权重赋值,权重的取值通过德尔菲法组成的专家小组确定。
五、量化原则。
定性指标容易导致评价主观性强,在指标设立时,对各级指标采用量化的方式,用数据来衡量评判的目标,用分值来计算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效能发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