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的"俸禄"是给粮食,还是给钱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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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三国志》中没有《职官志》《食货志》所以我们要了解当时的俸禄比较麻烦。

我们可以通过东汉的俸禄制度和西晋的俸禄制度来推测三国时期的。

先是东汉时期

汉延平中,中二千石奉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一千石月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月钱一千,米九斛。百石月钱八百,米四斛八斗。

————荀绰《晋百官表注》

东汉自延平元年(106)开始实行“半钱半谷”的俸禄支付方法,也就是正常规定的官俸一半由粮食支付另一半则折合为钱来支付。

再看西晋时期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给绢,春百匹,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

————《晋书·职官志》

西晋的官俸则是继承东汉的支付方法,但也有所变更。俸禄变为一半给粮食而另一半则用布帛代替,且布帛每年春秋各发放一次。

看起来两者有所差别,但其实差别不大。

黄初二年,魏文帝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

————《晋书·食货志》

由于钱币长期贬值,所以在黄初二年(221),魏文帝曹丕下诏废除钱币,改用布帛和粮食进行交易,这也就是以布帛为币。

虽然到了魏明帝时期又重新铸造钱币,但日常交易中以布帛进行交易的情况一直存在,而在缴纳赋税时也使用布帛。只有在极为偏远的地区才缴纳钱币。

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为老小,不事。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晋书·食货志》

综上所述,三国(一般指184—280)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184—220)这一时期俸禄为“半钱半谷”(221—280)则为“半钱半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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