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打了离职,然后公司让我招到人再走,然后我给公司招了一个人,我就批了离职了,然后两天后

我招的人自己走了,公司让我回去上班,不然不给我工资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19-07-18
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的,用人单位应该无条件批准,不得阻拦;否则,可以在辖区内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8
为了要工资,就暂时去上班吧,自离的话,就白干了,也许新的工作,也不一定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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